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以下称“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于2020年5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亿元,现有员工280余人。
城投集团旗下子公司有:荔波县茂宏置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县泰宏 康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创新型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荔波县贵沃粮油购销公司、荔波县兴盛大建材有限公司、荔波县福万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同时,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混改工作,城投集团积极与社会资本方合作,并合资成立了荔波城投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城顺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荔波天炜煜消防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荔波福茂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
城投集团经营业务板块有:房地产开发、建筑建材、生态农业产业、粮油购销、大健康产业、城市运营、水利水电等多个板块。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城投集团不断发展和拓宽业务渠道,投资建设了一批资产优质、效益可观的经营性项目,包括望江家园、江东富脑、世纪新城、老汽车站片区旧城改造、罗家寨公租房、廖家湾公租房、商品混凝土、磷石膏建材产品、建材物流园、粮油购销业务、全屋定制精装修、卫生清洁洗涤中心、电商平台、肉牛养殖、粮油仓储、食用菌种植、冷链配送、京东直营家电、南宁大宗农产品与农产品生鲜配送、民族中医院等项目,资产总额达98亿元。
未来,城投集团将不断顺应时代发展,盘活和优化现有资源,进一步发展教育新区地产综合体、月亮湖周边康养地产、高铁小镇综合体等大型项目,向城乡共建的特色旅游城市大格局不断迈进。
本次公开引进旅游相关人才4人,招聘岗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赴桂林旅游学院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1.素质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 热爱旅游事业,乐于从事旅游工作,遵纪守法;性格开朗,具有较强服务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本次人才引进根据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集中到校园进行双选会引进的方式,并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考察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桂林旅游学院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本人学历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随后再按规定日期提交学历书);
1.面谈时间及地点:面谈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31日双选会当天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双选会当天告知。
面谈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思想水平、责任意识及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意识、技巧与形象气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内容。
体检必须在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公司实施,考察原则、内容、标准和程序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应聘人员在校及社会工作生活期间的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经面谈、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必须先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拟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供审查,经验证符合条件的方可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签署正式国企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转正后工资按照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规定缴纳四险两金。
试用期工资待遇3600元/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评级定岗考核,转正后平均工资5050元/月起,薪资含四险两金,公司和个人按比例交纳四险两金。
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荔波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经公司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程序审定。